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将强化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单列为一项主要工作进行部署,彰显了对责任落实的高度重视和严格要求。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最高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深刻体悟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两个责任”抓纲带目,高质量开展派驻监督工作,推进检察机关全面从严治党不断走深走实。
深刻体悟“两个责任”的重要意义,不断提高政治站位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实现了党的自我革命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的高度统一。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的重要论述深化了我们党对全面从严治党的规律性认识,通过压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构建起权责清晰、协同发力的管党治党责任体系,推进党的建设内在规律与时代要求相统一,科学指导全面从严治党实践,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两个责任”是与时俱进创新党的建设理论的重要成果。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带领全党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伟大实践中,不断丰富和发展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的内涵要义和实践要求。早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强化责任追究,不能让制度成为纸老虎、稻草人。”党的十九大将“两个责任”深化为“强化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并写入党章。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用好问责利器”,党的二十大党章将“强化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修改为“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指出“要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党委要主动抓、主动管,纪委要把专责监督履行好,聚焦主责、干好主业,各责任主体都要知责、担责、履责”。
“两个责任”是强化政治监督的重要抓手。政治监督是实现党的政治路线的重要保障,是督促全党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有力举措。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就是要通过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与纪委监督责任同向发力,将政治监督聚焦在“两个维护”的具体实践上,落实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当中,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明确党委(党组)与纪委的权限边界,借助责任衔接实现监督目标从政治原则到具体问题的精准投射,推进政治监督精准化;借助各类机制措施,及时掌握思想动态、党建、选人用人等情况,将监督抓在日常、做在经常,推进政治监督常态化。“两个责任”的贯通协同为高效开展政治监督提供了制度支撑,确保政治监督始终锚定维护党的集中统一领导这一目标,推动党和国家事业行稳致远。
“两个责任”是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坚强保障。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实践证明,管党治党中的许多深层次问题,都是多因素作用的结果,全面从严治党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坚持系统观念。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是党的建设制度更为成熟的标志,也是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必然要求。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再次指明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深刻内涵,建立健全主体明确、要求清晰的责任体系是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关键所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将管党治党要求落细落实,形成制度规范,纪委监督责任保障体系运行,以强有力的监督扫除过程中的障碍。派驻监督实践中,通过健全权责清晰、协同联动的制度架构,打通了责任传导的关键环节,推动管党治党要求从部署到落实、从监督到问责的贯通,提升了党内治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准确把握“两个责任”的内涵要求,进一步明晰使命任务
全面从严治党是全党的共同责任,是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责任,党组应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主动抓、主动管,派驻纪检监察组应强化监督责任,与党组同题共答,健全各负其责、统一协调的责任格局。
遵循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压实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主体责任包含带头做到“两个维护”、深化理论武装,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带头夯实基层基础,持续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带头正风肃纪、推进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等内容。要牢牢扭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紧盯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的履责情况,督促领导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担起对分管部门和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领导、检查、督促,盯住风险点和薄弱环节,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咬耳扯袖,做到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营造严的氛围,树立正的风气。
提升监督执纪执法质效,强化监督责任。纪检监察机关是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专责机关,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力量,要聚焦主责主业,坚定不移当好党的忠诚卫士。作为派驻纪检监察组,要重点关注“两个维护”落实情况,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推动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常态化开展党章党规党纪教育,规范权力运行。要集中精力抓好监督执纪问责,严格规范工作职责和履职程序,准确运用“四种形态”,加强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坚持以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纵深推进正风肃纪反腐。
“两个责任”协同联动,构建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党组主体责任与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责任是驻在部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的两个重要方面,二者贯通协同、同向发力。离开党组大力支持配合,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作用难以有效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有力监督,有利于党组抓好主体责任,二者共同构建起协同增效的治理共同体。要坚持以“两个责任”抓纲带目,进一步健全责任体系,切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
深入推动“两个责任”的贯通协同,共同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检
驻最高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深入贯彻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部署要求,立足工作实际,精准把握“监督的再监督”定位,着眼“两个责任”贯通协同,高质量履行派驻监督职责,督促驻在部门各责任主体知责、担责、履责,推动严的基调一贯到底。
贯通协同“两个责任”做到贯彻有力,推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与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聚焦“两个维护”强化政治监督,建立最高检党组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况专档,围绕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部署,结合检察机关职责定位,明确政治监督重点,通过参加列席重要会议、监督检查、专题调研等方式,推动各项工作任务在检察机关落实落地。不断健全制度机制,会同最高检党组制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协调办法,推动最高检健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工作机制,制定党组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分工方案以及全面从严治党任务安排等。与最高检党组开展专题会商,共同研究推动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全面从严管党治检等工作。
贯通协同“两个责任”做到监督有道,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定期与最高检领导班子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等进行谈话,分析党组全面从严治党及政治生态情况,督促最高检党组提高思想认识,健全监督机制,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自上而下推动各级“一把手”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其他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做实做细日常监督,综合运用参加会议、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廉政把关、民主生活会督导等方式,发挥近距离、常态化的优势,把对“关键少数”的监督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全覆盖开展廉政谈话,推动定期开展集体廉政谈话,就强化理论武装、党风廉政建设、严于律己等提出明确要求。
贯通协同“两个责任”做到制约有方,推动健全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体系。督促检察机关以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为主线,持续完善制度,狠抓执行落实,层层压实责任,不断健全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机制,切实加强对检察履职办案各环节全过程的制约监督,确保检察权依法规范公正高效廉洁运行,高质量办好每一个案件。推动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把纪律教育贯穿干部成长工作全周期、全过程。开展检察权运行制约和监督专题调研,与最高检党组召开专题会商会,通报调研发现的突出问题,提出针对性工作建议,推动最高检列出具体措施并制定任务落实分工方案,确保取得良好整改效果。督促持续贯彻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完善通报、约谈、教育引导等制度,推动常态化实质化规范化开展追责惩戒工作。
贯通协同“两个责任”做到治理有效,持续深化风腐同查同治。运用“全组聚力+全员办案”工作机制,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多措并举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以“同查”严惩风腐交织问题,紧盯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强化监督提醒,深挖不正之风背后的腐败问题,凡查腐败案件必看作风问题;以“同治”铲除风腐共性根源,推动最高检严格执行国内公务接待统一公函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经商办企业等情况的及时预警监督,推动最高检落实对重点行贿人的联合惩戒机制,规范行贿所获不正当利益追缴和纠正工作;以“查”“治”贯通阻断风腐演变,坚持“一案一总结、一案一警示、一案一促改”,推动最高检堵塞漏洞、规范权力运行,组织拍摄警示教育片,充分发挥典型案件震慑警醒作用,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最高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组长,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 刘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