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机关在强化自我监督上出实招
“不跑风漏气、不打听案情、不过问案件、不说情干预”,今年4月以来,陕西省宝鸡市1166名纪检监察干部郑重地在审查调查承诺书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不准组织或参加小圈子活动,不准私自打听案情、插手、干预案件处理、以案谋私,不准打官腔、摆架子、耍特权……”日前,北京市纪委监委印发《市纪委监委机关干部行为规范“十不准”》,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制约。
纪委监委合署办公,监督范围扩大了、权限丰富了,同时对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如何正身律己?各级纪委监委在坚决查处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行为的同时,出台禁令、开列“负面清单”,健全完善内控机制,用铁的纪律打造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 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
日前,贵州省遵义市播州区纪委监委机关和派驻纪检监察组102人到苟坝会议会址开展党性体检教育活动。苟坝会议所彰显的讲党性、讲政治的优良传统,深深感染了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大家纷纷表示,要传承和发扬苟坝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忘初心,砥砺前行,以实际行动践行纪检监察干部的责任担当。
此前,贵州省纪委监委明确将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提高政治觉悟和政治站位放在首位,在苟坝会议旧址创建“党性体检”基地。目前已有5000多名纪检监察干部到苟坝会“党性体检”基地接受教育。
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所处的特殊位置和承担的重要职责,决定了必须把对党忠诚作为工作的首要政治原则、队伍的首要政治本色、干部的首要政治品质。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突出强调,“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为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指明了方向。
“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决不背离党中央要求另搞一套;坚决维护党的团结,决不在党内培植私人势力;坚决遵循组织程序,决不擅作主张、我行我素;坚决服从组织决定,决不搞非组织活动;坚决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严防擅权干政,谋取私利。”在贵州,纪检监察干部严守政治规矩要求已被各级纪检监察干部熟记于心。
近日制定印发的北京市纪委监委《机关干部行为规范“十不准”》、广东省纪委监委《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九条禁令》、吉林省纪委监委《机关工作人员“八不准”》,均从政治机关的定位出发,突出强调“不准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为纪检监察干部强化自我监督、防范被“围猎”立起规矩、亮明底线。
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必须体现到本职工作中,落实到具体行动上。天津市纪委监委在审查调查工作中,凡是成立审查调查专案组必设立临时党支部,做到自身建设与审查调查“两手抓、两手硬”。吉林省纪委监委要求领导带头,班子成员以及各部门负责人发挥表率作用,一级一级作出示范、立下标杆。北京市纪委监委严格按照该规定,对纪检监察干部遵守各项纪律的情况开展经常性检查,对违反规定的一律严肃查处,决不姑息迁就。
划出履职“红线”防止权力被滥用
6月4日,在参加案件研判会前,重庆市万州区纪委监委第九纪检监察室主任程猛进将自己的手机用信封装好后写上姓名放入手机存放柜,并经会议室门口的工作人员检查后方才进入。“我们已经习惯在会前封存手机,这并不是添麻烦,而是杜绝泄密的重要举措!”程猛进说。
保守秘密,不能只靠自觉,更要靠制度!今年5月,重庆市纪委监委印发《关于加强纪委监委机关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工作的意见》,明确“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从严”和“问责从严”,健全内部监管约束机制,为纪检监察干部依规依纪依法履职加了一把“锁”。
“纪检监察机关肩负着党章和宪法赋予的特殊使命和重大责任,必须慎之又慎行使权力,严之又严自我约束,强化自我监督,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和社会监督,打造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铁军。”重庆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陈雍表示。
为防止权力被滥用,监察法作了一系列规定。在监察法条文中,涉及监察机关权限的有28个“可以”。同时,监察法第七章专门规定了“对监察机关和监察人员的监督”,主要有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和内部监督等,人大监督有“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询问”“质询”等方式,建立起了严格的监督机制。
各地结合监察体制改革要求和监察法的颁布施行,通过设立内部专门监督机构等方式,加强对监察人员执行职务和遵守法律情况的监督。对监察法明确规定的“私自留存、处理涉案材料”“以案谋私”“违法窃取、泄露调查工作信息”“滥用职权”等9种行为,严密防范,一旦发现依法严肃处理,及时清除害群之马。
广东省纪委监委“九条禁令”中,第三、第四条专门列出了负面清单,如严禁泄露审查调查工作情况,不准在履职过程中擅自接触被审查调查对象、涉案人员或其特定关系人,对从事审查调查工作人员的约束进一步收紧。吉林省纪委监委针对以案谋私、跑风漏气等问题,规定“不准违反规定接触相关地区、部门、单位负责人”“不准以案谋私,干预、插手、打听、泄露问题线索受理、处置及审查调查工作”。此外,重庆、四川、云南等地均结合实际制定了纪检监察机关工作人员执纪执法行为规范。
此外,在这些禁令中,专门对个别干部存在的特权思想作出规定。北京规定“不准打官腔、摆架子、耍特权”;吉林规定“不准打着纪委监委旗号耍威风、搞特权、办私事”;广东规定“严禁利用省纪委监委工作人员身份耍特权、摆威风,不准在办公用房、用车、差旅住宿等方面追求享受、提出超标准要求。”
坚持严管厚爱 让铁规发力禁令生威
“作为纪检组负责人,你的个人外出报告事项要由驻在部门主要领导签字确认。”6月1日上午,浙江省江山市纪委干部室当面指出第七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的外出报告表存在的问题。干部室的提醒受到该纪检组长高度重视。当天下午,重新填写后的报告交到市纪委干部室,工作人员随即向分管常委和副书记请示,经询问后予以签字报批。
严格外出报备,只是从严管理的一项措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并开展好抽查核实,对漏报、隐瞒不报等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同时,结合干部选拔任用、年度考核、信访举报、巡视巡察、随机调研等工作,及时发现问题,督促落实整改。
成都市在区(市)县纪委监委机关设立专门内部监督机构,探索开展市级派驻机构、区(市)县纪委主要负责人向市纪委常委会述职述责述廉,深化系统内部巡察,以“零容忍”态度查处违纪违法纪检监察干部。曲靖市麒麟区实行纪检监察干部召回管理制度,规定考核基础分为100分,年度分数低于80分的,纳入拟召回管理对象建议名单。发生执纪执法不严、失密泄密、通风报信,造成不良影响及后果的,视情节一次就扣10-20分,直接召回。
在严格日常监督管理的同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约谈提醒、谈话函询、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抓早抓小、动辄则咎,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纪检监察干部,按规定严肃问责;对组织纪律涣散、班子长期不团结、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履行职责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纪检监察机关主要负责人,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有句话说‘老婆是家里的纪委书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你们的主责主业,而廉洁持家和养成好的家风就是我的家务活,不都是为了‘廉’字嘛?”海南省昌江县纪委监委第三纪检监察室主任林瑞斌爱人的一番话,引得在场人员都笑了起来,这是该县纪委监委今年3月以来开展“廉洁家访”活动中的一幕。
把关心爱护和强化监督管理结合起来,多个省份都建立了相应的纪检监察干部家访制度。通过定期开展家访,深入了解纪检监察干部家庭情况、思想动态、生活作风,引导树立良好家风,净化朋友圈、社交圈,既体现组织关心,又强化对干部的教育监督。根据家访中了解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防微杜渐,防止“灯下黑”,推动内部监督落地生根。
强化自我监督离不开常抓的韧劲、长抓的耐心。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赵乐际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用铁的纪律锻造纪检监察队伍,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新时代纪检监察人,自身建设要求更严、标准更高,正在用一言一行诠释忠诚干净担当的内涵,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履职尽责。(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代江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