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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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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党支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广东代表团重要讲话精神
2018-03-15 10:06 来源:纪委办、监察处通讯员 

本网讯 为加强基层党组织新时代党建工作,3月14日,纪委办、监察处党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广东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会议由支部书记白英主持。

白英向支部党员干部传达了《中共广东省委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广东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纪委办、监察处党支部高度重视,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广东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作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多方式多渠道深入学习。

大家认为,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高度评价了广东的成就,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这片热土寄予了殷殷重托和期望,是对广东干部群众的厚爱和勉励,极大地增强全省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信心和决心。每一位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的意义;更加自觉地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的精神实质,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的充分肯定,对广东工作的总体要求,对广东工作提出的着力深化改革开放的重要要求;深刻领会“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和关于广东全面推进党的建设的重要要求。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坚决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落到实处;发挥纪检监察党员干部在学习宣传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纪委办、监察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代表团的讲话精神,主要有分阶段学习和多渠道学习,把学习贯通到纪检监察工作和学习中。通过此次系列学习,纪检监察党员干部更加有激情、有信心做好本职工作,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在执纪检查监督工作中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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