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肇庆市纪委监委网站消息:关于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元旦、春节将至,为持续深化纠治“四风”,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现将查处的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肇庆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第三大队第一中队原中队长、二级警长谢廷洲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红包礼金问题
2016年中秋至2021年春节,谢廷洲在担任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第三大队第一中队队长期间,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红包礼金共计11.75万元。谢廷洲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4月,肇庆市纪委监委给予谢廷洲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降为二级警员,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
二、高要区发改局原二级主任科员黄志松、冼浩权私车公养问题
2013年1月至2018年3月,黄志松、冼浩权在担任高要区(原高要市)粮食局副局长期间,违规使用该局下属企业裕丰公司开设的中石化公务加油卡为其个人私家车加油共计29086.22元,其中黄志松违规使用加油卡加油13704.18元,冼浩权违规使用加油卡加油15382.04元。黄志松、冼浩权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10月,高要区纪委监委给予该两人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降为四级主任科员,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
三、鼎湖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原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一级法官彭坚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购物卡,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等问题
2014年至2021年,彭坚在办理执行案件过程中,收受多名执行案件当事人所送购物卡、月饼卡共1800元,以及多名当事人所送酒水和茶叶等礼品;多次接受私营企业主、律师、案件执行人的宴请;2017年,在办理某执行案件期间,彭坚让某私营企业主为其支付交通费用3000元。彭坚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12月,鼎湖区纪委监委给予彭坚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四、广宁县南街街道黄盆村委会违规发放补贴问题
2017年至2019年,黄盆村委会违规使用上级下拨的工作经费发放村干部工资补贴38140元。其中时任村干部高志强违规领取10713.33元,李成桂、钟肖珍分别违规领取13713.33元。2022年6月,广宁县南街街道工作委员会分别给予上述3人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已全额退缴。
上述4起典型案例,有的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红包礼金、有的私车公养、有的违规接受宴请、有的违规发放补贴,有的由风及腐、风腐一体,受到严肃的党纪政务处分。这充分说明“四风”问题树倒根在、顽疾犹存,稍有松懈就会死灰复燃。广大党员干部务必以案为鉴,深刻汲取教训,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作风“防火墙”。
节点也是考点,年关也是廉关,纠治“四风”只能紧不能松。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检验,不折不扣落实抓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严负其责、严管所辖,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警钟长鸣,深刻认识由风及腐、风腐一体的现实风险和重大危害,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作风。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钉钉子精神纠治“四风”,持续发力纠治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吃喝等顽瘴痼疾和隐形变异现象,对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充分释放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